一般對紫外線光譜的分類及其波長為:
真空紫外線(Vacuum UV), 波長為10--200nm
短波紫外線(UV-C),波長為200--290nm
中波紫外線(UV-B),波長為290--320nm
長波紫外線(UV-A),波長為320--400nm
可見光(Visible light),波長為400--760nm
| 達摩,(?~535)梵名 Bodhidharma。意譯作道法。又稱菩提達摩、菩提達磨多羅、達磨多羅、菩提多羅。通稱達磨。為我國禪宗初祖,西天第二十八祖。南天竺香至國(或作婆羅門國、波斯國)國王之第三子,從般若多羅學道,與佛大先並稱為門下二甘露門,四十年之後受衣缽。 梁武帝普通元年(520,一說南朝宋代末年),師泛海至廣州番禺,武帝遣使迎至建業,然與武帝語不相契,遂渡江至魏,止嵩山少林寺,面壁坐禪,時人不解其意,稱壁觀婆羅門。時神光於伊洛披覽群書,以曠達聞,慕師之高風,斷臂求法,師感其精誠,遂傳安心發行之真法,授彼一宗之心印,改名慧可。經九載,欲歸西方,囑慧可一宗之祕奧,授袈裟及楞伽經四卷。未久即入寂,葬於熊耳山上林寺。越三年,魏使宋雲度嶺時,適逢達磨攜隻履歸西方。師之一生頗富傳奇,亦難辨其真偽。師之示寂年代有梁大通二年(528)、梁大同元年(535)或二年等異說。又梁武帝尊稱師為「聖胄大師」;唐代宗賜「圓覺大師」之諡號,塔名空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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慧可,(487~593)我國禪宗二祖。南北朝之僧。河南洛陽人,俗姓姬。初名神光。又作僧可。幼時於洛陽龍門香山依寶靜出家,於永穆寺受具足戒。早年周遊聽講,參禪冥想,精研孔老之學與玄理。北魏正光元年(520),參謁達磨祖師於嵩山少林寺,從學六年。據景德傳燈錄卷三載,師訪達磨時,終夜立於雪中,至天明仍不許入室,師乃以刀自斷左臂,表求道之至誠,遂面謁而大悟,達磨乃付予大法,並傳衣缽。然續高僧傳卷十六載,師之手臂,係遭賊所斫斷。 達磨西歸後,師於北齊天保三年(552)授法予弟子僧璨,其後赴河南鄴都演說楞伽經意,凡三十餘年,韜光晦跡,人莫能識。後於筦城匡救寺盛揚宗風,學者雲集,復與沙門辯和論道,辯和不能勝,興謗於邑宰翟仲侃,仲侃惑其邪說,加以迫害,師乃於開皇十三年(一說十二年)示寂,世壽一○七。帝賜「正宗普覺大師」、「大祖禪師」之諡號。 | |
| 僧璨,禪宗東土六祖之第三。得法於慧可禪師,隱於舒州皖公山。後遇周武破滅佛法,往來太湖縣司空山。隋開皇十二年得沙彌道信付法。煬帝大業二年寂。唐玄宗謚為鑑智禪師。 |
道信,(580~651)為我國禪宗第四祖。嗣法於僧璨,傳於弘忍。蘄州廣濟(湖北廣濟)人,俗姓司馬。據景德傳燈錄卷三載,師於幼時即慕空宗諸解脫門而出家,隋開皇十二年(592),入舒州皖公山參謁僧璨,言下大悟,奉侍九年(一說十年),得其衣缽。大業十三年(617),領徒眾至吉州廬陵,遇群盜圍城七旬,其時泉井枯涸,眾皆憂懼,師乃勸城中道俗念摩訶般若;盜賊遙望城,如有神兵守之,相謂曰:「城內必有異人,不可攻矣!」遂解圍而去。 後師欲往衡岳,路出江州,道俗請留廬山大林寺。唐武德七年(624),歸蘄州,住破頭山三十餘年,傳法於弘忍,另有弟子法融別立「牛頭禪」。又破頭山後改稱雙峰山,故世人又稱師為「雙峰道信」。貞觀十七年(643),太宗聞其道風,三詔入京,師均上表辭謝,帝乃遣使,謂若不起,命取首級,師伸頸就刃,神色儼然,使者異之,還入奏,帝愈歎慕,賜珍繒。永徽二年閏九月(一說永徽元年)垂誡門人,安坐而寂,世壽七十二。建塔於東山黃梅寺。因弟子弘忍居於黃梅東山弘傳禪法,故世人並稱師與弘忍之道法為東山法門,並遙尊師為東山法門之初祖。大曆(766~779)年中,代宗敕諡「大醫禪師」,塔銘號「慈雲」。 | |
| 弘忍,(602~675)唐代僧,為我國禪宗第五祖。潯陽(江西九江)人,或謂蘄州(湖北蘄春)黃梅人,俗姓周。七歲,從四祖道信出家於蘄州黃梅雙峰山東山寺,窮研頓漸之旨,遂得其心傳。唐永徽二年(651)五十一歲,道信入寂,乃繼承師席,世稱「五祖黃梅」,或僅稱「黃梅」。咸亨二年(671),傳法於六祖慧能。 我國禪宗自初祖菩提達摩至唐代弘忍之傳承,為後世禪宗各派所承認。弘忍繼此傳承,發揚禪風,形成「東山法門」,禪宗傳教自楞伽經改為金剛般若經即自其始。弘忍之思想以悟徹心性之本源為旨,守心為參學之要。門下甚眾,其中以神秀及慧能二師分別形成北宗禪與南宗禪兩系統;至後世,分衍出更多宗派。於高宗上元二年示寂(即於傳法後四年),世壽七十四。代宗敕諡「大滿禪師」。 |
慧能,(638~713)唐代僧。又作惠能。我國禪宗第六祖。號六祖大師、大鑑禪師。祖籍范陽(河北),俗姓盧,生於南海新興(廣東)。據六祖法寶壇經行由品載,其父早亡,家貧,常採薪汲水以奉寡母。一日負薪至市,聞客讀誦金剛經,心即開悟,時五祖弘忍住蘄州黃梅之東禪院,法門甚盛。師乃前往拜謁。五祖試問其所來及欲求何物,師答曰:「弟子是嶺南新州百姓,遠來禮師,惟求作佛,不求餘物。」五祖謂:「汝是嶺南人,又是獦獠,若為堪作佛?」慧能對曰:「人雖有南北,佛性本無南北,獦獠身與和尚不同,佛性有何差別?」五祖驚異其稟性非凡,遂使入碓房舂米,歷八月。一日,五祖令眾人各述一偈以傳衣授法,上座神秀遂於壁廊書偈曰:「身是菩提樹,心如明鏡臺,時時勤拂拭,勿使惹塵埃。」師聞之,謂此偈未見本性,遂請一童子代於壁間亦書一偈曰:「菩提本無樹,明鏡亦非臺,本來無一物,何處惹塵埃?」五祖聞之,識其為真能傳大法者,乃夜召師入室,潛授衣法,並遣其連夜南歸,隱於四會、懷集之間。 儀鳳元年(676)至南海,遇印宗法師於法性寺,遂依之出家,受具足戒。翌年,移住於韶陽曹溪寶林寺,弘揚「直指人心,見性成佛」之頓悟法門。與神秀於北方所倡之漸悟法門相對,史稱「南頓北漸、南能北秀」。其弟子法海將其教說匯編成書,名「六祖法寶壇經」,盛行於世,為後來禪宗之宗經。後應刺史韋據之請,於大梵寺樹立法幢;未久歸曹溪,弘布大法,道俗歸崇。神龍元年(705),中宗派遣內侍薛簡召師至京師,師稱疾固辭未往,帝乃敕賜摩衲袈裟等物,並敕改寶林寺為「中興寺」。三年,更賜「法泉寺」額。 師又曾捨宅為國恩寺,先天元年(712),命門人於寺內建立報恩塔。翌年七月,歸返國恩寺,八月示寂,世壽七十六。師肉身不壞,迄今仍存,歸停曹溪。憲宗時諡號「大鑑禪師」。宋太宗太平興國年中(976~983)加諡「真宗禪師」;後由仁宗諡號「普覺禪師」,神宗賜「圓明禪師」之諡號。 | |
| 廣為人知的碳補償方案,可能對降低排放量幫助極微! |
| 撰文╱穆克紀(Madhusree Mukerjee) 翻譯/甘錫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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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減少造成全球暖化的工業氣體,有個方便的辦法是聯合國的「潔淨發展機制」(CDM)。CDM是京都議定書的條款之一,允許工業國家向減碳成本較低的貧窮國家購買「碳補償」,以降低自己的溫室氣體淨排放量。這項方案於2005年首次發行碳排放權,至今已經移轉高達2億5000萬公噸的二氧化碳排放權,到2012年將增加到29億公噸。聯合國氣候變遷綱要公約組織的狄波爾(Yvo de Boer)斷言,排放目標越來越嚴格時,「碳補償扮演的角色將更形重要」。
不過,CDM招致的批評越來越多。批評者表示,儘管管理機關十分努力,但仍有很大一部份的補償排放權是以會計手法製造出來的,只能算是虛幻的「買空賣空」。結果,溫室氣體照樣排放,但在其他地方並沒有真正的碳減量做為補償。
這種會計手法源於「外加性」的概念。一項減碳計畫必須可以從未來將產生的碳排放中取得排放額度,才可能獲得收益,而有存在的價值。也就是說,減碳計畫所能降低的碳排放量,必須外加到沒有CDM時所產生的碳排放量。因此,開發商如果在印度建造風力發電廠來取代燃煤發電廠,就可將兩種發電廠的碳排放量差額當做碳補償來出售,但如果風力發電廠的建造不是為了取代燃煤發電廠,就不可以出售。
但是,許多CDM計畫似乎完全沒有補償到碳排放量。位於美國加州柏克萊的「國際河流組織」發現,有1/3的CDM水力發電計畫早在取得排放權之前就已完工。德國應用生態研究所的史奈德(Lambert Schneider)估計,全世界的CDM計畫中,2/5有類似的外加問題。美國史丹佛大學氣候學家瓦拉(Michael Wara)猜想這個數字可能更高,但他表示:「實際數字我們無從得知。」
任職於英國環保智庫「角樓」(Corner House)的研究員羅曼(Larry Lohmann)解釋,要斷定哪些計畫是「外加的」可能有點困難。他指出:「沒有任何一種世界基準或事件可以說明沒有這項計畫會有什麼結果。這個問題無法解答。」
另一個疑慮是有悖於常情的誘因。專家在評估位於開發中國家的碳補償計畫時,通常會與當地已經通過審查的計畫做比較。這會誘使該國先採取污染最嚴重的方式,再採行碳減量措施,盡量提高可由CDM計畫獲得的排放額度。出售這種以人為方式擴張的排放額度,最終將使實際碳排放量變得比完全沒有補償措施時還高。
例如奈及利亞的石油公司在煉油時燃除天然氣的爭議,這些與石油一同發現的天然氣有40%被燃燒掉了。國有的奈及利亞阿吉普石油公司計畫以克威爾煉油廠產生的廢天然氣發電,取代原本應該消耗的化石燃料,這種方式每年可產生150萬公噸可供出售的二氧化碳排放權(一公噸二氧化碳的排放權,稱為「認證排放減量額度」,在歐洲的售價為15美元左右)。這項計畫被認定為外加,因為開發廠商的動機是為了出售碳補償。但「監視石油」這個環保組織的卡利波(Michael Karikpo)認為,這種認定方式簡直「無法無天」,因為一旦經常燃除天然氣,就會釋放出苯等致癌物質並造成酸雨,在奈及利亞是違法的,藐視法律的公司不應該因此而獲利,他進一步表示:「這就像付錢給罪犯要他們不再犯罪一樣。」儘管如此,依然有很強的誘因讓開發商宣稱某項計畫為外加性。位於奈及利亞的泛洋石油公司,就曾以處理並銷售歐維德奧卡瑞福油田的廢天然氣,獲得CDM的認可。假如奈及利亞政府開始強力執行禁止燃除的法律,就會使該計畫成為非外加性,減少的利益相當可觀。
CDM的執行理事會已經加強審核過程,改良外加性的鑑定,並減少違反常理的誘因。舉例來說,理事會已不再接受新的HFC-23燃燒計畫,這是一種在冰箱製造過程中產生的溫室氣體,因為它產生的額外排放額度反而促使廠商建造燃燒HFC-23的專用化學廠房(因為HFC-23具有保留熱的能力,因此一公噸可取得1萬2000公噸的二氧化碳排放額度)。


| 能不傷害魚類的水力發電渦輪,將為環境帶來新生機符。 |
| 撰文╱波定(Madeline Bodin) 翻譯/甘錫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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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傷害魚類的渦輪採用了加裝護套的轉輪葉片,它們環繞中軸分布,行程螺旋狀。 |
大約兩年前,美國麻州荷登的艾爾登研究實驗室,從廣大的測試溪谷中吊起本來前景看好的水力發電渦輪模型,並將它放置在該公司水利實驗室大樓的陰暗角落。這項裝置是1990年代開發的創新發明,很有希望能改善水力發電渦輪的一項重大缺點,就是動物穿越時經常被打死。這項嶄新設計可將魚類通過時的存活率提高到98%以上,但由於聯邦政府削減預算,讓這種渦輪只能塵封在那裡。現在新一波行動已經開始,可能將這組渦輪機帶入商業用途。
魚類穿越外型類似電風扇扇葉的傳統型渦輪時,死亡率高達40%。艾爾登實驗室於1994年初次取得美國能源部的經費,與佛蒙特州白河匯的概念NREC公司合作,開發比較不傷害魚類的渦輪。這項設計是將三片轉輪葉片設計在圓錐形中心周圍,形成螺旋形水流。旋轉外殼可遮蓋轉輪葉片,只露出一小部份邊緣。渦輪葉片之間沒有空隙,因此可減少葉片數量和降低旋轉速率。這些特性都可減少魚類遭到運轉部件傷害的機率。除此之外,穿過渦輪的水流也相當平緩,可能造成傷害的剪力也隨之減小。
這種設計對鰻魚和鱘魚這類細長型的魚類格外有利,因為這些魚類的數量日漸減少,同時對牠們而言,傳統型水力發電渦輪十分危險。根據初步測試結果,鰻魚和鱘魚通過新型渦輪時幾乎全都能存活。
但大約三年前,資助開發這款渦輪的聯邦經費全數刪除,研發工作停擺,這具模型最後也被凍起來。
位於美國加州帕洛亞托的電力研究所(EPRI),最近重拾這款環保渦輪的設計概念。該機構已取得所需總經費50萬美元中的30萬美元,準備將這款渦輪商業化,並在整修水力發電廠時替代傳統型渦輪。EPRI資深專案經理狄克遜(Doug Dixon)表示,研發工作的第一步是提高新型渦輪的電力輸出,讓它能與目前的渦輪競爭。他說:「發電效率越高,對業界越有吸引力。」
不過要提高電力輸出並不容易。艾爾登實驗室總裁塔夫特(Ned Taft)表示:「通常對工程有利的就對魚類不利,反之也是如此。」艾爾登的工程師認為,解決之道就是增加通過渦輪的水流量。前一陣子他們想出方法,使得將水導入葉片的螺旋管體積加倍,同時渦輪的直徑僅增加2%。除了修改葉片的形狀和角度,讓它能有效運用增加的水流,概念NREC還計畫加大葉片前緣距離,使它的寬度更接近經常穿過渦輪的魚類寬度,這樣的尺寸調整,應該可以大幅提高魚類存活率。
狄克森相信這款設計已經相當符合商業用途,他說:「但我們還在努力尋找資源,讓它能真正商業化。」支持者也表示,這項渦輪設計關係到的不只是產品是否能成功。塔夫特指出:「許多人不認為水力發電是環保的能源,這款渦輪將可扭轉這個想法。」